虚拟世界充值及购买协议

本充值及购买协议(“本协议”)由您(或称“用户”)与虚拟世界(包括计算机客户端、App、小程序或其他通过移动设备软件程序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运营者上海开拓寰宇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我们”、“公司”或 “虚拟世界”)缔结,系《虚拟世界用户服务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请完整、仔细阅读本协议下的条款和条件,特别是免除、减轻虚拟世界责任的条款(以下称“免责条款”)、对用户权利进行限制的条款(以下称“限制条款”)、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和司法管辖的条款。这些条款可能和您有重大利害关系,我们将以黑体加粗、颜色标记或其他合理方式提示您注意(包括但不限于在注册、使用服务前弹窗等合理界面提示),请您在确认同意本协议之前或在使用虚拟世界服务之前再次阅读前述条款,若有任何问题可联系我们,我们将对这些条款予以说明。

如用户自主选择按照页面提示完成充值及购买程序,则视为用户已同意并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规则、声明、公告、政策等所有条款及后续修改。如用户不同意本协议,请用户立即停止充值。若用户不同意本协议中所述任何条款或其后对协议条款的修改,请立即停止使用充值及购买服务,用户使用充值及购买服务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点击购买、支付、使用等)将被视为用户已经仔细阅读、充分理解并毫无保留地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

特别提示:虚拟世界不鼓励未成年人使用充值及购买服务,若您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请您务必要求您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仔细阅读本协议,并在征得您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的前提下使用我们的产品和服务,否则请勿使用充值及购买服务。

1.增值服务代用币

1.1“增值服务代用币”:系指为满足用户在虚拟世界中的正常交易、交流需求,用户购买的仅限于在虚拟世界产品内使用和流通的代用币,用户在购买后,可以根据虚拟世界相关功能界面的说明或指引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兑换虚拟商品等虚拟世界上的产品或服务。

1.2用户知悉并理解,增值服务代用币不是货币、不具备货币价值,增值服务代用币属于虚拟世界在线交付的数字化商品,增值服务代用币的购买费用系数字化商品价格,而不具有预付款性质或者定金、储值等性质,增值服务代用币购买成功后原则上不可转让或逆向兑换(本协议另有约定的情形、法律法规要求必须退款的情形或经虚拟世界判断后认为可以退款的情形除外)。

1.3非经虚拟世界许可,用户不得以营利等非个人使用目的获取/使用增值服务代用币,或通过赠与、出借、转让、销售、抵押、许可他人使用等方式获取/处置增值服务代用币。

2.增值服务代用币服务规则

2.1虚拟世界将为用户提供与购买、兑换和/或管理增值服务代用币有关的网络增值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增值服务代用币的购买以及兑换服务、账户管理页面、交易明细查询服务等(以下简称“增值服务代用币服务”)。

2.2用户充值购买增值服务代用币的费用将由公司或公司指定的合作方向用户收取。用户知悉并理解,不同支付渠道的渠道商可能根据其制定的渠道政策向用户收取渠道费,购买费用(包括可兑换的虚拟商品数据和价值)可能因购买渠道政策不同而产生差异,请用户注意各购买渠道的渠道费,并根据自身需要选取购买渠道。

2.3请用户务必使用虚拟世界指定的官方充值方式进行充值。若用户使用非虚拟世界所指定的充值方式或非法的方式进行充值,虚拟世界不保证该充值顺利或者正确完成,同时可能引发其他风险,若因此造成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权益受损,由用户自行应对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虚拟世界不会作出任何补偿或赔偿,同时虚拟世界保留随时中止用户的账号部分或全部权限、冻结用户的账户余额、短期或永久封禁用户的账号及/或禁止用户使用各项充值及购买服务的权利。

2.4用户同意以虚拟世界留存的交易记录作为增值服务代用币购买、使用和/或兑换的唯一有效依据,如用户对虚拟世界留存的交易记录有异议,用户应立即向虚拟世界提出,虚拟世界经核对后发现确有错误的,将予以改正。

2.5如用户的虚拟世界账号或增值服务代用币账户存在异常情形,用户可以联系客服挂失或冻结用户的增值服务代用币账户。此时,虚拟世界需要用户提供虚拟世界账号的注册信息以完成身份核验。用户理解并确认,由于技术局限,虚拟世界无法保证身份核验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6如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虚拟世界需要向您开具发票的,请根据页面相关指引申请开票。虚拟世界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选择开票形式,并据此依法履行开票义务。如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由其他主体向您开具发票的,请与相关主体沟通开票事宜。

3.虚拟世界的虚拟物品或服务

3.1虚拟世界的虚拟物品或服务(以下称“虚拟物品”)包括但不限于虚拟世界产品资源、道具(包括但不限于虚拟世界中的服饰、家具、数字艺术品等)、其他增值服务媒介等,用户只能在合乎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根据虚拟世界规则在虚拟世界场景内进行使用。

3.2虚拟世界中各类虚拟物品或服务,如对使用期限无特殊标识的,均默认用户可在获得使用权后可在软件运营期内持续使用,直至提供相应虚拟物品的使用场景或相应服务的服务期限变更、中止、终止或因违反服务规则而被收回;如有特殊标识的,则其使用期限或有效使用次数以特殊标识的期限或次数为准,超过使用期限或超过有效使用次数的,公司有权不另行通知用户而随时收回其使用权。

3.3虚拟世界将制定并发布针对特定虚拟物品或服务的相应规则,作为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

3.4敬请知悉:

3.4.1不同的虚拟物品可能有不同的获得方式和不同的用途,不同的虚拟物品之间的兑换(在公司规则允许情况下)的比率可能并不相同且可能发生变动。

3.4.2虚拟世界严禁扰乱虚拟物品市场价格的行为,交易虚拟物品应当符合正常市场定价以及虚拟物品和道具实际的价值。禁止违反虚拟世界的规定实施任何虚拟物品市场价格的炒作。

3.4.3虚拟世界不认可在非虚拟世界场景内虚拟物品交易/兑换所产生的交易/兑换结果,用户从非虚拟世界场景进行的交易或兑换将被认定为违反本规则。

3.4.4用户在使用虚拟世界的特定功能时,须遵守该特定功能的功能规则。如适用拍卖规则时,应当遵守和服从拍卖限制,可能需要承担相关费用、或消耗相应虚拟物品或增值服务代用币。

3.4.5相关虚拟物品或内容可能具备相关评价系统,由虚拟世界自动实施评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用户同意遵守和认可该类系统功能相应的规则和结果。

3.4.6禁止用户利用虚拟世界(包括但不限于虚拟世界增值服务代用币、虚拟物品或道具、功能)实施任何赌博行为、洗钱行为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3.4.7当用户有意使用虚拟世界提供的打赏等功能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实施(如从事无资质慈善、捐款等活动)并遵守相关规则。

4.资费政策

4.1虚拟世界有权决定虚拟世界全部内容的收费方式和资费标准,虚拟世界有权就虚拟世界在不同阶段确定不同的收费方式和资费标准,且虚拟世界有权根据需要对资费政策随时进行调整(但不会影响已付费用户的合法权益)。

4.2具体收费方式、资费标准,包括但不限于虚拟世界产品的收费标准、虚拟世界中虚拟物品的使用权以及增值服务(如有)的具体收费标准等,均由公司在应用商店或相关软件渠道发布、虚拟世界产品内道具商城、道具购买界面、虚拟世界产品官网等渠道公布,用户有义务在选择前仔细阅读,一旦用户选择下载收费的虚拟世界产品、购买相关虚拟物品使用权或者接受相关服务,则表明用户已经充分理解并接受相应的收费方式和资费标准。

4.3公司有权根据需要,在虚拟世界产品中设立、添加、修改增值服务并提供增值服务代用币。

4.4在以用户购买虚拟物品的使用权或者以接受其他增值服务作为收费项目的情况下,如超出该虚拟物品的有效使用期限或增值服务的有效服务期限(不管用户是否已经实际使用或者享受服务),或者超出有效使用或服务次数,公司即有权采取措施取消用户对上述虚拟物品的使用权或者停止提供增值服务。

5.虚拟世界权利声明

5.1用户理解并同意,公司有权基于交易安全、运营策略、行业惯例等方面的考虑不时设定涉及增值服务代用币及虚拟物品或服务的任何交易和流通的相关限制和提醒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限额、交易次数限制、流通限制、物品回收、禁止二次流通等。

5.2充值及购买过程中涉及由第三方提供的相关服务,则除遵守本协议约定外,用户还需要同意并遵守该等第三方的协议及相关规则,在任何情况下,对于该第三方及其提供的相关服务而产生的争议由用户自行与该第三方解决,公司无需就此向用户或该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5.3因渠道商收取渠道费等原因导致不同渠道获得的增值服务代用币在兑换虚拟物品和增值服务时存在数量差异的,公司不予负责。

5.4用户必须为绑定的支付渠道账户开户人/持有人,可合法、有效使用该账户且未侵犯任何第三方权益,否则因此造成支付账户实际所有人损失的,应由用户单独负责解决由此产生的纠纷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5如果公司发现因系统故障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的处理错误,无论有利于公司还是有利于用户,公司都有权纠正该错误。如果该措施导致用户实际收到的增值服务代用币或虚拟物品或服务数量少于用户应获得的增值服务代用币或虚拟物品或服务,则公司在确认该处理错误后会尽快将差额补足至用户的账户中。如果该错误导致用户实际收到的增值服务代用币或虚拟物品或服务数量多于用户应获得的增值服务代用币或虚拟物品或服务,则无论错误的性质和原因如何,公司有权从用户的账户中直接扣除差额

5.6公司倡导理性消费并禁止诱导打赏,请用户务必根据自身实际需求购买相应数量的增值服务代用币及虚拟物品或服务,同时,在充值及购买过程中,请用户务必谨慎确认用户充值的账号或账号绑定的手机号码,并仔细选择及/或输入充值或购买账号/账号绑定手机号码、充值金额、购买数量等相关操作选项。若因用户自身输入账号/账号绑定手机号错误、金额错误、操作不当或不了解、未充分了解充值计费方式等因素造成充错账号、充值金额错误、错选充值种类、错选虚拟物品或服务等情形而导致自身权益受损的,由此带来的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公司不会作出补偿或赔偿

5.7因用户自身的原因导致公司无法提供充值及购买服务或提供充值及购买服务时发生任何错误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或责任,由用户自行负责,公司不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5.7.1用户未妥善保管用户的虚拟世界账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告知他人账号密码或与他人共享账号等情形)导致的损失;

5.7.2用户(包括未成年人用户)向虚拟世界提供错误、不完整、不实信息等,造成不能使用或无法正常使用充值及购买服务;

5.7.3用户未按照本协议或虚拟世界不时公布的任何规则进行操作;

5.7.4用户的虚拟世界账号失效、丢失、被封停;

5.7.5用户绑定的第三方支付机构账户的原因导致的损失或责任,包括用户使用未经认证的第三方支付账户或使用非用户本人的第三方支付账户,用户的第三方支付账户被冻结、查封等;

5.7.6其他因用户自身原因导致的损失。

5.8因下列状况导致用户无法使用虚拟世界的充值及购买服务或使用户遭受任何损失时,用户同意公司无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5.8.1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导致购买系统或服务不能正常运作

5.8.2鉴于互联网之特殊性质,不可抗力亦包括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之重大影响、因政府管制导致的暂时关闭、病毒侵袭等影响互联网正常运行之情形;

5.8.3由于政府命令、法律法规的变更、司法机关及行政机关的命令、裁定等原因而导致的系统服务中断、终止或延迟;

5.8.4由于与虚拟世界产品链接或合作的其它网站(如网上银行等)所造成的银行账户信息、身份信息泄露及由此而导致的任何法律争议和后果;

5.8.5电信通讯或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的;

5.8.6由于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或故障、网站升级、相关第三方的问题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者延迟;

5.8.7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需暂停增值服务代用币服务时;

5.8.8其他不应归责于虚拟世界的原因导致的损失。

5.9用户保证用于充值及购买的资金均为用户的合法收入所得,且用户有充分权利按照本协议约定使用,因用户违反本条而产生的任何争议或纠纷,由用户自行处理解决,并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责任及法律后果。同时,公司发现(包括但不限于主动发现、收到第三方投诉或权力机关通知等情形)存在上述事由,有权单方决定限制用户使用全部或部分充值增值服务代用币、暂停或终止向用户提供充值及购买服务或对用户的账号采取进一步管理措施;如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用户应予以全额赔偿,同时,公司有权保存相关信息,并向相关执法/司法机构、主管部门报告。

5.10用户应遵守所有适用的与反洗钱、反诈骗、反恐怖主义融资、经济制裁相关的法律法规(“反洗钱相关法律规定”)。用户承诺不得利用虚拟世界账号进行洗钱等任何非法活动,也不得接受他人利用用户通过虚拟世界账号完成洗钱等的任何非法要求。若虚拟世界账号发生任何异常交易,公司有权根据反洗钱相关法律规定及/或监管机构要求采取暂停虚拟世界账号、展开调查等措施,且无须承担用户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用户确认用户向公司提供的身份信息及资料完全真实有效,并且愿意按照法律规定及公司的要求协助和配合监管机构的调查。

5.11如用户注销虚拟世界账号,该用户虚拟世界账号下的虚拟物品及其他增值服务(为描述方便,以下统称“虚拟世界权益”)也将会被清除。据此,在用户注销本虚拟世界账号前请用户确保已妥善处理该虚拟世界账号下的虚拟世界权益或相关的虚拟世界权益已结清。一旦用户注销虚拟世界账号,如届时该虚拟世界账号下还存在虚拟世界权益的(包括但不限于在使用虚拟世界期间已产生但尚未失效或未使用的虚拟物品及其他虚拟世界增值服务,及未来可能产生的虚拟世界权益),视为用户自愿放弃该等虚拟世界权益,虚拟世界有权对该虚拟世界账号下的全部虚拟世界权益做清除处理,因此产生的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前述虚拟世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虚拟世界会员权益、等级;与虚拟世界角色成长升级相关的所有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经验值、荣誉值、声望值、称号等);尚未使用的增值服务代用币、虚拟物品等;已经购买但未到期或未使用完的其他增值服务;已产生但未消耗完毕的其他虚拟世界权益或未来预期的虚拟世界权益等。

5.12在任何情况下,公司均不对任何间接性、后果性、惩罚性、偶然性、特殊性或刑罚性的损害承担责任。公司对用户承担的全部责任,无论因何原因或何种行为方式,始终不超过用户因使用公司提供的充值及购买服务而支付的费用。

5.13为实现业务目的、保障业务安全,公司有权独立设定本功能开通的要求和开通的对象、有权采用技术手段审核您使用相关功能的行为,以确保您的使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相关协议之约定。此外,公司的前述审核行为并不代表公司对您使用本功能之行为的合法性进行认可或担保,您应独立承担您的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5.14用户应知悉,为了保障用户的财产安全,公司有权依法对违反本协议或可能给公司或其他用户造成损失的行为进行检测,及对检测到实施该类行为风险较高的用户采取限制或暂停其使用虚拟世界部分或全部功能的措施。

5.15用户进一步知悉并同意,用户在游客模式(如有)下可能无法进行虚拟世界产品充值或消费,且一旦用户卸载或重装虚拟世界产品,或用户更换手机、电脑等终端设备或该等终端设备损坏的,用户在该游客模式(如有)下所有虚拟世界产品相关数据可能都将会被清空,且无法查询和恢复。如因此造成用户任何损失的,均由用户自行承担。

5.16用户使用充值及购买服务时,可能会因为用户使用的软件版本、设备、操作系统等不同以及第三方原因造成差别,由此可能给用户带来的不便,用户表示理解,并不会因此向公司提出任何主张或追究公司任何责任。

5.17诚实信用是用户在充值及购买相关行为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用户成功为虚拟世界产品服务充值并获得虚拟世界权益后,如对虚拟世界服务有任何误会、不满意、建议或其他诉求的,可随时通过客服专区或客服电话通知公司。用户未选择该等方式而是另行进行退款操作的,应立即通过客服专区或客服电话通知公司扣除相应的充值收益;如用户进行退款操作后仍占有虚拟世界权益的属不诚信行为,公司将予以严厉打击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一项或几项:警告、冻结、扣除或回收虚拟世界权益、暂时或永久关闭产品功能、强制离线、封停账号、删除档案及采取其他技术措施防止用户从事该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公司保留追究用户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的权利。

6.协议变更、中止及终止

6.1公司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监管政策、行业规范以及虚拟世界经营策略的变化调整,单方变更、中止、终止本协议内容,并在相关页面进行公布。

6.2前述内容一经在相关的页面上公布即有效代替原来的协议内容,同时公司将以适当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弹窗、邮件、站内信、系统通知、公司通知、网站公告等)提醒用户更新后的内容,以便用户及时了解本协议的最新版本。

6.3用户理解并同意,如存在以下情形,公司有权单方中止或终止本协议,或单方决定中止或终止向用户提供全部或部分充值及购买服务,上述权利的行使无期限限制:

6.3.1若公司自行发现,或收到他人举报或投诉您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或相关协议约定;

6.3.2用户利用虚拟世界产品、购买渠道或其他第三方的软件/网站/规则漏洞,通过正当或非正当手段获得充值及购买服务;

6.3.3用户通过任何机器人软件、蜘蛛软件、爬虫软件、刷屏软件等任何程序、软件方式更改增值服务代用币及虚拟物品或服务的数量、增值服务代用币及虚拟物品或服务的费用等信息;

6.3.4用户存在或虚拟世界经独立判断后认为用户存在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本协议、《虚拟世界用户服务协议》和/或其他服务规则、公序良俗和/或有损虚拟世界产品和/或其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行为的;

6.3.5根据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的规定或有权机关的要求;

6.3.6不可抗力(鉴于互联网之特殊性质,不可抗力亦包括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之重大影响、因政府管制导致的暂时关闭、病毒侵袭等影响互联网正常运行之情形);

6.3.7为维护账号与系统安全等紧急情况之需要的;

6.3.8其他可能导致中止或终止的情形。

6.4如发生前述中止或终止的,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视情况对用户账号内尚未使用的增值服务代用币及虚拟物品或服务进行合理处理。

6.5如因用户违反本协议导致前述中止或终止的,公司有权依据用户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决定对用户或用户的账号采取下述一种或多种处理方式:

6.5.1视情况对用户的账号采取永久封禁、限制功能等措施;

6.5.2对用户账号的增值服务代用币服务及虚拟物品或服务进行临时冻结,冻结期限由虚拟世界视情况决定;

6.5.3视情况对用户的账号采取撤销交易、扣除违规交易所得、交易功能限制、收回虚拟物品等措施;

6.5.4要求用户以法定货币等价返还已经消费的、以非正常方式获得的增值服务代用币及虚拟物品或服务(包括以购买、打赏、赠予、交易等方式已经消费掉或尚未使用的增值服务代用币及虚拟物品或服务);

6.5.5收取违约金,并将用户尚未使用的任何增值服务代用币及虚拟物品或服务、费用、积分、权益或虚拟商品等冲抵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损失,公司有权进一步要求用户赔偿损失;

6.5.6若用户的行为已涉及违法犯罪,公司有权移交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理。

账号封禁后至解禁(如有)前,用户账户上剩余的增值服务代用币将被暂时冻结或全部扣除,不可继续用于购买虚拟世界的虚拟物品及/或增值服务,且无需返还用户购买增值服务代用币时的现金价值。

7.未成年人保护

7.1请用户务必确保您的被监护人应在您同意之后使用公司提供的相应服务。作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您应当妥善保管您的支付设备、支付账号及密码等,以避免被监护人在未取得您同意的情况下使用您的虚拟世界账号使用充值、打赏等功能。如您主张您的账号被被监护人误用,您需提供相应证明(具体以我们告知的规则为准)。

8.附则

8.1为了向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或者基于法律规定、主管部门要求、业务开展情况等因素的更新与变化,公司将适时对本协议内容进行修订,该等修订内容一经公布并符合法律规定条件下立即生效,公司将通过虚拟世界产品发出更新版本,用户可随时查阅最新版本的协议条款。若用户在本协议内容发生修订后继续使用公司提供的充值及购买服务的,则视为用户同意最新修订的协议内容;否则请用户立即停止充值及购买

8.2用户理解并同意,公司提供的充值及购买服务是按照现有技术和条件所能达到的现状提供的,公司会尽最大努力向用户提供充值及购买服务,确保充值及购买服务的连贯性和安全性。但用户亦知悉并认可,公司不能随时或始终预见和防范技术及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不可抗力、网络原因、第三方服务瑕疵、第三方网站等原因可能导致的服务中断、不能正常使用充值及购买服务以及其他的损失和风险;此外,除前述情况外,公司有权视交易安全、运营规划等具体情况随时中断、中止或终止本协议项下充值及购买服务,并将以虚拟世界页面公告或其他适当方式向用户发出通知(而不再另行单独通知用户)

8.3本协议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大陆法律并排除其他一切冲突法的适用。若本协议之任何规定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抵触或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认定而无效或不可执行,则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这些条款将按照尽可能接近本协议原条文意旨的原则重新解析,且本协议其它规定仍应具有完整的效力及效果。

8.4如双方就本协议的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性权益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诉讼方式解决。

生效日期:2023年6月28日